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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3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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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那时,她只带着京寻与宴唐,三人横道拦在漠北五百轻骑的必经之路上,秦不闻舒服地躺在树杈之上,宴唐立于一侧,面容清润带笑。

只京寻,手持黑剑,右手放在剑柄之上。

京寻,拔剑。

树杈上,秦不闻打了个哈欠,漫不经心地开口。

下一瞬,那漆黑的剑刃示众,他目光凛冽,毫不犹豫地朝着那五百轻骑,纵身而去。

只有惨叫声与求饶声传来,京寻立于那一片尸首与血海中,淡漠地擦了擦脸上的血渍。

自先帝驾崩那一日起,她所有的武功,因为右手筋脉尽断,十不存一。

她并未后悔过这样做,只是后来再高坐轿辇之上,总觉得少了些依仗。

后来,京寻来了。

起初她救他,倒是没想这么多,只是看着那小狼崽儿似的少年过于可怜,动了恻隐之心。

她未想过,京寻会那般轻易地看出她武功损费多半。

她也没想过,京寻也为此,整日整夜地习武练剑,誓要成为她的右手,成为她最锋利的刀。

每次问他为什么这般拼命,他都乖顺地收了剑,低头去衔秦不闻扔给他的橘子。

像是逗弄小狗一般,他却从不觉得冒犯,甚至觉得,本该如此。

京寻,笨,京寻绷着唇,僵硬地开口,宴、唐,聪明,殿下喜欢他,不喜欢京寻。

说到这里,京寻似乎有些不高兴,但是很快,他又抬眸,认真地看向秦不闻:京寻,武功好。

殿下,也喜欢京寻,好不好?

你看,他总以为,在她身边的人,必须有用处才能留下。

确实挺笨的。

但不可否认的是,京寻的武功,确实高超。

高超到,面前这发了疯的蛮牛,于他而言,不过逗弄猫狗一般简单。

是那手臂染血的男子,右手放在了背后的剑柄之上。

那蛮牛以为刚才一击必中的,如今见眼前的男子这般轻易地躲过,彻底激怒了他!

他嘶吼着,嘴里发出的声音,就好像是猛兽走禽一般,不成语调。

咦?居然没砍死他?

奇怪,刚才那个距离,若是旁人早就躲不开了。

这个京寻是怎么回事?巧合吧?

你们看你们看!你们看他背上那把剑!

说起来,这个京寻虽然每日攻擂都背着这把剑,好像从没见他用过啊。

哈哈哈哈,可能是根本不会使剑,只会瞎躲吧!

今天这是怎么回事儿?竟然要拔剑了?

你们你们不觉得,这柄剑好像在哪儿见过吗?

什么啊?一柄黑漆漆的长剑,我们能从哪儿

不、不可能吧?

不可能不可能!别自己吓自己!

京寻拔剑了!

能在黑市活下去的,都是人精,消息灵通得很。

惯用黑剑之人,曜云历年来,只出了两位。

一位是早已身死沙场的秦家老将军,一位,则是那位臭名昭著的长安王身边的一幕僚。

幕僚不知姓名,不知相貌,甚至连是否死了,都没人知道。

黑市的人只知道,那个被漠北敌军称作狼牙的男子,曾靠着一柄黑剑,击退了漠北十万铁骑。

而面前这个看上去已经快要死掉的废物,此时的手中,便擎着一柄黑剑。

京寻的眼神变了。

从刚刚的淡漠冷冽,瞬间杀意毕现,凛冽不驯。

那柄黑色的剑刃,终于终于,在五年后的今日,得见天光。

像是等了太久,剑身随着京寻抽剑的动作,悲鸣一声,好似万籁啼哭,风声鹤唳。

蛮牛早已杀红了眼,理智全无!

他握着手上的弯刀,再次向京寻砍去!

这一次,京寻甚至没有去躲。

只看着面前坚硬如山石般的男子,在他眼中,破绽百出。

似有鸿雁过境,又好似山崩地裂。

蛮牛目眦尽裂,剧烈收缩的瞳孔中,满是疯狂褪去之后的恐惧与震惊。

他似有不解,有些怔然地低头,便见那柄黑色的长剑,直直刺入他的胸口。

速度太快,甚至连一滴血都没有流出来。

但蛮牛似乎听到了自己的心脏被刺穿的声音。

骨骼龟裂,万籁俱寂,好似风声贯耳,听不太清。

哐当

弯刀重重地落在地上,沙地砸出一个不小的沙坑。

面前的男子眸光冷冽,脸上没有多余的一丝表情。

动作干净利落,手法高超,一击毙命。

围场上的看客,都没了声音。

那一瞬间,就好像停滞一般,众人纷纷不可置信,看向沙场之上骤转的局势,无人敢信。

飞沙走砾,铄石流金。

在一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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