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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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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卖啤酒,好像叫小丽来着。

她人在哪?

前天我还见着她了,今天不知道去哪儿了。

纪白给酒保留了个电话你要看见她,就给我打电话。

哎,好。

回到车里,纪白心气不顺,一直拧着眉头

她左胸疼了小半月,前几天刚好点,这几天又开始疼,刚伸手揉了揉,就见车玻璃前凑过来一个穿吊带裙的姑娘。

纪白一怔,立刻摇下车窗小丽?

那姑娘吓一跳,她以为车里没人呢。

你谁啊?

认识汪园吗?

小丽表情顿时就变了,转身撒丫子就跑。

可她哪跑得过纪白,一个路口都没跑过,就被逮住了。

跑什么?!

别抓我!我我我没犯法!

说你犯法了吗?

从她口中得知那晚的情况。

楚阳的确让汪园喝了酒,汪园在喝下那杯酒以后,当即就没了意识,小丽一直再等汪园,见她被人带走,便一路跟了过来,直到看见她要上车,才觉察到不对,她有上前阻拦,可是也没有用,最后只能眼怔怔看人被带走。

纪白问她汪园当时什么样子,你看清了吗?

小丽她闭着眼,就跟睡着了一样。

纪白又问:要是上庭,你能把你刚刚说的话,再跟法官说一遍吗?

小丽眨了眨眼唉汪园怎么就这么倒霉啊。

新证人出现,楚阳方面态度出现很大变化,从最开始的死不承认到后来的狡辩,然后再到现在请求谅解书。

孙旭东在收到消息的第一时间,就跟汪园联系了

汪园问他,是不是自己签了,楚阳就不可以用坐牢?

孙旭东连忙和她解释:当然不是,这一类的案件属于公诉案,你签谅解书只是一个量刑方面的考量,牢他肯定还是要做的,这个你可以放心。

汪园沉默了片刻,说自己要考虑一下。

孙旭东说好。

窗外是午后的晴天,既普通又平淡。

不过,孙旭东知道,对于程与梵来说,在汪园做出答复之前或许这种普通跟平淡会有些难熬。

想了想,还是开口道

我觉得这事儿各有利弊,楚阳那边提出的赔偿金是二十万,如果汪园选择签谅解书,那么她就有这二十万。

你给她建议了?程与梵问。

没有,我只是跟她说了该说明的情况,可以签,也可以不签,决定权都在她,当然也可以提出精神损失方面的赔偿,但这块儿损失没法估量,最后肯定会比签谅解书少得多。孙旭东偏过头去看程与梵:汪园家里的情况,你也清楚,父母再婚,压根儿就不管她,她大一的学费是亲戚给她凑的,可往后三年,亲戚不可能年年给她凑,她还是要靠自己,问题以她的条件,又达不到申请助学金的标准,你知道吗?她问我她这种情况,能不能告父母遗弃。

孙旭东长叹一口气我真是都不知道该怎么和解释,但又不能不解释,所以只能背书给她听:父母因为分居或离婚把未成年子女托付给有负担能力的且父母愿意代为抚养,或者托付给无力抚养但同时给予抚养费用的,都不构成遗弃。

太不公平了程与梵说道。

汪园跟你说的一样,我也是这么认为,可是没有办法啊,法律它就是这么规定的。

孙旭东若有所思的看向程与梵我们尽力就好,毕竟有些事也不在我们的能力范围内,你说对吧?

程与梵倒笑了,只是那笑意不达眼底。

你是想说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吧。

随便了,你懂就好。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周末的缘故,开车回家的路上堵得要死。

一路走走停停,二十分钟过去,连这条路拐弯的地方都没看见,程与梵把车窗摇下来,盯着外面跟她一样被困在这条路上的车,脑海不停地回想里自己跟孙旭东说的话。

他没有说的那么清楚,大概也是怕触及到一些底线,但毫无疑问的是他在规劝自己,或者他更想对自己说,作为律师可以正义,但不要大包大揽,当事人是当事人,你只是代理对方说话的辩护人,把对方想要表述,却表述不清,想要回答,却抓不住要点,想要辩驳,却总被对方钻空子,诸如此类等等作为辩护律师,你只需要表达清楚当事人的意思就好,其余就不在你的工作范畴内了。

程与梵赞同孙旭东说的话,这一点自己早该明白,早该想通可惜哪有那么多未卜先知?

真要料事如神,自己还当什么律师,寺庙门口支个摊做小半仙岂不更好?

宝马车里的女人在抱怨这条路为什么这么堵。

混杂在其中的电动车在观望有没有那一个缝隙能让自己钻过去。

人行道不肯推自行车过马路的大爷被交警抓个正着。

平凡又简单的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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