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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节(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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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这就用上了,都是新的,雪白的里子,原色的粗布被面儿。

安顿好了人,还得安顿牲口,六个长工高兴了,这有牲口伺候,总比他们每天闲的只能打扫院子劈木柴强啊!

而且有了牲口才好,尤其是这种大牲口,能干活!

这样他们不就省事了嘛!

温润回来了,就将给王瑾的地契拿了出来:“给你办理的,挂在你的名下。”

王瑾懵了一下:“哥夫,这么快?”

“当然了,每年租赁出去,粮食就当你吃了,以后别不自在,你在这个家里就是我弟弟。”温润摸了摸王瑾的小脑袋:“好了,去洗洗手,一会儿吃饭啦。”

晚饭还是翠花婶子做的,姜烧鸭子,老豆腐炖肉,莲藕排骨汤。

主食就是大米饭,按照温润的说法,这个时候了,就是吃莲藕的日子。

莲花坳山下小河拐角那里有个天然的小湖,也没人去那里,夏天的时候天然的就长满了莲花,到了这个时候就有了莲藕,在这个地方,莲藕哪儿都有,故而不值钱,谁家想吃了就去挖点回来。

今天的莲藕是老吕家的孩子送来的,他家昨天去挖莲藕,给老王家挖了一大筐,足够他们全家吃一顿的了。

不过翠花婶子没有全做,只切了两根煮了个汤。

而翠花婶子这次就没来吃饭,上菜的时候她跟温润说:“我跟陈强家的和她儿子一起吃,就不过来了,陈强家的说,我们不宜在一个桌子上吃饭。”

温润有点不乐意:“这一个家里住着,吃饭分三个地方!”

他带着三个孩子在一起,那边俩妇人带着个半大小子,前头六个长工一起吃……好么,这才几个人啊?就分了三伙。

“这是规矩,知道温老爷不是那样的人,但是该有的规矩得有。”翠花婶子笑了:“慢慢习惯就好了。”

说完她就走了,温润看了看孩子们,孩子们看了看他。

“吃饭,吃饭!”温润第一个举起筷子,给孩子们夹了菜。

后面的厨房旁边,也有一张小桌子,三个人在吃饭,翠花婶子跟陈强家的,还有就是陈旭,翠花婶子看着陈旭,惊叹了一句:“这孩子……!”

娘家人?

温润是在第二天见到陈旭的,这孩子穿着一身他母亲连夜给他做成的衣服,是一套原色的细棉布做成的棉衣,脚下一双厚底千层的棉鞋。

站在那里像个少爷,不像是个小厮。

尤其是长相!

温润看了都惊讶了:“你这小少年,挺精神的啊!”

“老爷。”陈旭的声音有点稚嫩,但是长相是真的很好看,是那种雌雄莫辨的样子,现在还小,将来长大了,肯定是帅哥一枚啊。

“哦,乖,以后就在书房吧,打扫一下卫生什么的,本老爷给孩子们上课的时候,你也可以旁听,多学点总是好的。”温润看着这么一个孩子,有些用童工的感觉,这孩子这么精神,一看就不是池中之物,当个奴仆,可惜了。

温润只能尽量让他多学点知识,万一以后消了奴籍,就能堂堂正正的做人,当个掌柜的还是可以的么。

“谢谢老爷!”陈旭很高兴,笑了一下,小孩儿很帅。

现在就已经是个正太了,将来还不得帅的惨绝人寰啊!

同时温润也明白了,为什么陈强家的在人市的时候,从来不让孩子抬头,脸上也灰了吧唧的了。

这样的孩子,不保护起来可不行。

莲花坳就不同了,这地方偏僻,且是在深宅大院里,平时没什么人来的,也不用他见什么人,倒是可以在这里安生。

“嗯。”温润点点头,就带他去了学堂。

孩子们都在,早上起来要背一遍《弟子规》,然后分班,各自去自己的班级里上课。

小班要写作业,大班这里温润讲课。

其实就是认识字儿,三百千,小班才学了《三字经》和《百家姓》,大班学的《千字文》。

温润教了十六个字,让大家会念之后,学着写,因为农家孩子没那么好的条件,只能用一根毛笔,一摞草纸练习,等到会写了,温润会给他们弄点好的纸张书写,也就是江南常用的竹纸,再练得熟悉一些,才会提议给他们配上正儿八经的文房四宝,这个就要他们家买了。

他教孩子们,虽然没有要束脩,可各家各户也都送了东西,多少是个心意。

学了十六个字,让他们学着写,包括陈旭在内,温润又去小班看了看他们的作业,孩子们很认真,这与他那个时代的熊孩子不同,他们难得有机会学习知识,一个个可听话了。

中午的时候,按照农家人的习惯,是吃两顿饭,但是老王家是吃三顿饭,只是中午这顿,温润给孩子们一人一个鸡蛋,两块栗子糕,一碗莲子粥。

虽然不多,但是足够孩子们吃的香甜啦!

太阳落山之前,他们就会回家去。

温润来的时候,端午节过得迷迷糊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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