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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节(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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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病不去,今年许是推不掉吧。毕竟是成了家的,这些应酬功夫不得不从头学起。

阮林春懒懒道:“爱去不去,谁稀罕!”

紫云:……听口气可是在意得很呢。

不过小姐最爱面子,纵使口不对心,紫云也不便拆穿,只殷切问道:“小姐可要到外头走走么?”

白天虽没多少客人,花灯街上的摊会陆续也都布置起来了,阮林春若想看个新鲜,现在正是时候,晚间人再一多,阮林春挺着肚子置身其中就不怎么相宜了。

满以为这主意很体贴,谁知自家小姐却意兴阑珊,“算了,你把昨儿高掌柜他们送的账本拿来,我得仔细瞧瞧。”

其实花灯也没什么稀奇,要的就是一个节日气氛,白天去看灯,如同花间喝道,月下把火,毫无趣致。

倒不如看账本实在。如今怀了孩子,阮林春越发看重城里的生意,虽然国公府家大业大,可那毕竟是程家的,她身为人母,不能不为自己的孩子留下些什么。说句不中听的话,来日国公爷若是官场动荡,她名下的几间铺子,好歹能帮忙支撑些时日。

到了今日,阮林春早不再想什么独善其身,她已是这个家的一份子,生死荣辱,彼此共担。

直到日色西斜,阮林春眼看天边露出淡白的月影,这才抻了个懒腰,询问紫云,“什么时辰了?”

紫云知晓她挂念着谁,只得道:“姑爷大概真去宫中了,小姐,咱们还是先用膳吧。”

阮林春没什么胃口,她看账本有个习惯,喜欢一边吃东西,方才午后两个时辰已消灭不少零嘴了——程栩在还肯管一管她,他不在,阮林春更乐得自在。

现在胃里仍是半饱,实在留不出空给正餐,阮林春想了想道:“厨房里不是有备好的汤团么?你去调一碗来,不要多,稀稀挑几个个头大的、形状饱满的就行了。”

虽然白团子历史悠久也深受热爱,可阮林春还是更喜欢带馅的,尤其是黑芝麻桂花馅,不但香甜,还有乌发养颜的作用。本来照她的口味,应该再加几勺酒酿才是,可念在身孕份上还是免了——就算只有少许酒精,她也不敢马虎大意。

忽然想起二房的小姑娘来,“翠翠呢?让她也来尝尝鲜。”

紫云朝院墙努了努嘴,“小小姐被大少爷带出去了,说要领她到街市观灯呢!”

程枫竟有这般好心?阮林春表示诧异,她还以为程枫会故意装成黄金单身汉出去钓小姑娘呢,这么看他还有点父爱?

紫云笑道:“小姐您想得也太简单了,这京城里大多知根知底,哪就那么容易再骗个媳妇回来当后娘?与其掩人耳目故作张致,倒不如坦坦荡荡,还能赢得几分尊重。”

毕竟翠翠生得实在玉雪可爱,万一碰上哪个母性爆棚的,说不定程枫就得手了呢。

阮林春失笑摇头,连自己的骨肉都舍得利用,当爹当成这样也是没谁了。

但愿今晚的姑娘们都擦亮眼放精明些,别真个上了这登徒子的当。

不一时,热腾腾的汤团便已送来。阮林春起先兴兴头头让厨房准备,可真的动口时,又吃不了几个——这东西跟方便面一样,闻着永远比吃着香。

而且糯米滚的东西,也有些腻腻的不消化。阮林春只夹了两三个便放下筷子,“都给你吧,我不要了。”

紫云笑道:“是因为姑爷不在,小姐才食不下咽么?”

阮林春瞪她一眼,紫云毫不介意,连汤带面吃了个一干二净——这丫头的胃口简直好得令人嫉妒。

更可气的是她完全不怕胖!阮林春因为孕中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尤其注意控制体重,生怕到时候孩子在腹内长得过大,容易生不下来——这都是有前车之鉴的。

紫云察言观色,“不然奴婢扶您到园中走走?也好消食。”

虽然开春,可一到夜间还是寒意浸浸,阮林春本想说一个看惯了的园子有什么可逛的,可转念一想,下雨天打孩子——闲着也是闲着,于是让紫云取来她心爱的狐皮大氅,整个人裹成熊一般,优哉游哉地向后院行去。

本来只是想借机消化那几枚汤团,可渐渐地,却觉得四周景象愈发幽僻起来,阮林春前世虽是个朴素的唯物主义者,可连穿越这种事都能发生,还有什么不可能的?

该不会真有怪力乱神之说吧?

阮林春心下先自怯了,弱弱的唤声“紫云”,无人回应,转身一瞧,那丫头居然不知所踪。

是有东西忘了拿,还是她撞上了鬼打墙?

阮林春只觉心跳飞快,几乎蹦到嗓子眼,张嘴要叫,斜刺里忽然伸出一只冷白的胳膊,一把将她握住。

阮林春像踩着尾巴的母猫一样,几乎一蹦三尺高,正要逃走,好在那幽灵开口了,“别怕,是我。”

借着朦胧月色,阮林春总算看清对面形容,还真的是程栩。

她顿感无语,“你不是去宫中赴宴了么,怎么还在家里?”

程栩朝她比了个嘘的手势,继而笔直地拉着她向前,意思是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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